各校、系、处、室:
中国的传统节日,“清明”节将至,接上级通知,4月3日至4月5日放假,共三天。其中4月3日(星期六),4月4日(星期天)照常公休,4月5日(星期一)“清明”节为法定假日,4月6日(星期二)照常上班。
放假前,各部门要开展一次爱国卫生活动,搞好室内外卫生,关好教室、宿舍门窗及各类电器。对电脑房、实训场所、食堂等重点部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要加强对师生往返学校和扫墓的安全教育,提倡绿色环保理念,文明扫墓。节日期间,做好安全保卫等工作,确保全体师生度过文明详和的节日。
院办公室
201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