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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水学院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实施方案(试行)
日期:2016-04-03 20:56:56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356
 
       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密切与师生的联系,认真做好来访工作,更好地服务师生,根据嘉兴市教育局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实施方案(试行),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上级关于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要求,落实领导带头、上下联动,面对面的接待来访师生及家长,认真处理师生关注的热点问题,为师生排忧解难,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促进和谐校园、和谐社会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二、主要工作任务
1.认真接待来访师生及家长,听取师生及家长诉求和对本院教育工作的意见建议。
2.及时研究、解决或解答属于本院及各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努力化解各类矛盾。
3.对不属于本院职责范围的来访诉求,一方面及时告知和解释,另一方面积极向有关部门或上级报送。
4.注意发现教育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以及学院制度、教育措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漏洞,主动研究改进。
5.认真对待本院及各部门工作作风、方式方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切实加以改进。
三、工作原则
1.坚持齐抓共管、分级负责原则。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努力把师生中反映的问题解决在初访状态。
2.着力解决问题原则。要本着对师生及家长高度负责的态度开展工作,认真接待来访人,对其合法合理的诉求要在调查的基础上应予以积极解决;对确实不能和无法解决的诉求应给予耐心的解释和告知,切实做好思想工作。
四、工作措施
1.明确职责。院领导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由办公室牵头,确定专人做好联系工作,落实好接访的具体事项,信访接待地点在行政楼一楼117室(原技能鉴定所)。各校、系负责人要积极配合,按照办公室的安排,落实好陪同院领导接访工作。
2.定期接访。由院办公室安排一名院领导到信访室值班,相关部门负责人按照办公室排出的轮流值班表随同值班,接待师生来访。
3.主动巡查巡访。院校领导和政教处要继续开展有针对性地巡查活动和不定期座谈会,及时发现、化解矛盾纠纷。
4.设立意见箱。学院在高中、中专梁林桥校区、文博路校区(东、西区)各设一个意见箱,增设师生提供反映意见的渠道。
5.诉求处置。要按照“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妥善处理师生及家长信访诉求。
(1)院校内部情况的办理。反映的信访事项属本院职责范围的,由本院受理,按照规定的办理时间和程序进行办理。
(2)转办信访件的办理。反映的信访事项属上级领导签批转办的,要及时办理,对办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受理部门规范办理并及时做好回复工作。
(3)告知。反映的信访事项不属本院处理的,不予受理,并向来访人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告知其向有权处理部门反映。
(4)登记归档。在领导接访过程中,要做好登记、备案,要写明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事项、涉及部门、交办情况等接访记录,并按要求及时将信访办理材料整理归档。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院班子成员要高度重视接访工作,作为联系群众、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议事,按照要求切实落实好院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
2.认真接访交办。对师生提出的诉求、反映的问题接访领导要按照程序和规定,认真签批办理意见,及时进行交办,并对办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做到领导接待日受理的来访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3.加强协作配合。院领导接待值班安排,由院办公室负责排定,有关领导根据安排轮流参加接待。值班领导遇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由院办公室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安排其他院校领导到岗接待。涉及有关处室需要协助共同接待、研究处理问题的,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及时赶到现场。
 
 
                                                            201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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