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党建之窗 >> 党务公开 >> 详细内容
中共嘉兴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文件
日期:2016-04-03 21:12:30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406
 
中共嘉兴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文件
 
嘉教党〔2015〕17号
 
 
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关于认真学习贯彻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文体)局,港区社发局,市属各学校党组织:
          根据《中共嘉兴市委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的要求,制定《全市教育系统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1:《全市教育系统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工作方案》
附件2: 《中共嘉兴市委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
 
                                    中共嘉兴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5年11月18日
 
  抄送:市委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纪委。共印5份
  嘉兴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11月19日印发

附件1
全市教育系统关于认真学习贯彻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工作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深入推进全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共嘉兴市委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的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中央修订印发《准则》和《条例》,是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是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的充分体现,是与时俱进推动党的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的重大突破。通过开展学习贯彻活动,使广大党员干部学深悟透《准则》和《条例》精神,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切实增强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责任感,切实增强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切实增强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的先锋战斗力。
二、主要内容与要求
(一)高度明晰意义,制订实施计划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把从严治党实践成果总结提炼转化为道德和纪律要求,体现了党内法规建设与时俱进特点。《准则》和《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在党长期执政和全面依法治国条件下,实现依规管党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对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政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把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作为讲政治、讲党性的重要任务,结合工作实际,周密制订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的实施计划,明确目标,细化措施,确保落实,从而真正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担当意识,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
(二)切实把准要义,全面覆盖学习
       《准则》作为党执政以来第一部面向全体党员坚持正面倡规范廉洁自律的重要基础性法规,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起一个看得见、够得到的高标准,展现了共产党人高尚的道德迫求,是向全党发出的道德宣誓和对人民的庄重承诺,体现的是“正标立向”功能;《条例》作为党组织和党员在纪律方面的负面清单,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是管党治党的一把戒尺,是党员必须遵循的基本底线,体现的是“明线警戒”功能。
        领导班子在开展学习行动前,首先一定要率先垂范,带头学习,吃透把准《准则》和《条例》的内容要义。近期要以党委常委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等形式,力求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些。而在全面发动、铺开学习贯彻工作中,一是要做到“全覆盖学习”,即从上到下全员覆盖学习,在落实党组织团队学习的同时,做好党员个体学习的充分结合,各级党组织在11月底前要全面完成两部党内法规的传达学习工作,积极做好订阅工作,确保每个党员人手一册,确保学习受众党员层面的全覆盖;二是要做到“精确性学习”,即要坚持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准确把握《准则》提出的“四个必须”“八条规范”的主要内涵,准确把握《条例》规定的纪律处分种类、措施、规则,特别是“六大纪律”主要违纪行为的内容。要坚持新旧对照学,将新修订的法规与现行法规对照起来,准确把握删减增补、梳理整合的内容,深刻领会中央推动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深刻用意,深学、细思、悟透、笃行,从而把其中的各项要求和党的纪律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
(三)营造宣传氛围,丰富学习内容
        各级党组织要把宣传两部党内法规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专门组织力量,开展宣讲活动,领导干部要带头宣讲。积极通过各级党组织的网站、广播、微信公众号、手机报、宣传橱窗等领域开辟学习专栏,发布《准则》和《条例》全文及相关解读文章,让广大党员干部了解《准则》和《条例》,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正面典型倡导和反面案例警示作用,为这两部党内法规的学习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氛围。
        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积极通过编印学习辅导材料、中心组理论学习、党员干部专题学习、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题党课、党校教育课程、道德讲堂、《准则》和《条例》知识测问、学习心得体会专题文章等多渠道、多样化的形式,丰富学习内容,优化学习效果;要将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起来,与嘉兴市教育局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要求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学习的系统性、实效性,从而让每个党员干部进一步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做到既向《准则》倡导的高标准看齐,又不触碰《条例》划出的行为禁区。
(四)落实两个责任,强化贯彻执行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以对党的事业和党员干部高度负责的态度,抓好《准则》和《条例》的贯彻实施,从严治教,立德树人。要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坚持问题导向,把两部法规落实到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中,严把教育规划制定、教材开发使用、教学科研管理、教育宣传管理、教育对外工作的政治关。要落实到选人用人工作中,把好选人用人的资格关、程序关和廉洁关。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要加强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廉情谈话,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要把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作为学年度目标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认真开展对照检查,层层传导要求,逐级落实责任。各单位兼职纪检干部要以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为契机,认真履行职责,抓早抓小,对违反党规党纪的行为及时给予批评教育或上报局纪检组进行组织处理、纪律处分。要紧盯“四风”问题新形式新动向,加大监督力度,进一步巩固作风建设“越往后越严”的态势。要多形式开展警示教育,让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要加强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督促两部党内法规的贯彻落实,坚决纠正随意变通、恶意规避、无视制度等观象。
         市教育局将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情况列入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规定内容,并作为年度目标考核和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结果运用,切实促进《准则》和《条例》落实到位。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制定学习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的实施方案,全面完成传达学习工作,将传达学习情况包括参加传达学习的党员人数于11月30日前报市教育局组宣处,并通过各类宣传渠道积极报送相关动态信息。
 
 
 
附件二
 
 
 
 
中共嘉兴市委办公室
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市级机关各部门党委(党组),市直属各单位党委:
         2015年10月18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准则》和《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在党长期执政和全面依法治国条件下,实现依规管党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为切实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贯彻,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省委办公厅有关通知精神,经市委领导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把握精神实质,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的重要意义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突出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着力解决管党治党和执行纪律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同时,通过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把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总结提炼出来,转化为道德和纪律要求,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
        全面从严治党,必然要求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结合。《准则》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紧扣廉洁自律、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突出关键少数,强调自律,重在立德,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展现了共产党人高尚的道德追求,是向全党发出的道德宣誓和对人民的庄严承诺。《条例》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突出政党特色、党纪特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强调他律,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
        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学习贯彻这两部党内法规作为切实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通过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把学习两部党内法规与学习党章、学习其他党内法规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把党的纪律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坚决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到实处,切实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二、营造浓厚氛围,认真组织《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教育
     《准则》和《条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和指引,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各级党委(党组)要紧密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抓紧制定学习宣传教育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周密部署,加强指导,领导示范带头,迅速掀起学习宣传热潮。
        各级党委常委会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党组以及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要率先垂范,带头学习,近期要以党委常委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以及红船论坛、求是讲堂、道德讲堂专题学习等形式,组织专题学习,力求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些。党校、行政学院要把学习两部党内法规作为今明两年重要教学内容,有计划地对党员进行培训。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及其他基层单位党组织,要组织党员原原本本传达学习两部党内法规,牢记各项廉洁自律要求和党的纪律底线。对有阅读困难的党员,党支部要安排专人原原本本传达到每一位党员。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在11月底前全面完成两部党内法规的传达学习工作,确保党组织和党员学习教育两个全覆盖。
        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宣传两部党内法规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专门组织力量,开展宣讲活动,领导干部要带头宣讲。各级宣传部门要积极组织电视、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体,通过确立专题、开办专栏、专家访谈、撰写理论文章、组织知识竞赛、召开学习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强化舆论引导,为两部党内法规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各级纪委要积极协助党委抓好两部党内法规的学习教育工作。各级组织部门要把两部党内法规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和遵规守纪的自觉性。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做好《准则》和《条例》订阅工作,组织部门要协调落实党费订购工作,确保每位党员人手一册。
三、落实“两个责任”,抓好《准则》和《条例》的贯彻实施
        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抓好两部党内法规的贯彻落实。一是要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两部党内法规全面梳理了党章对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要求和纪律要求,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要通过两部党内法规的贯彻实施,树立高尚道德情操、严明党纪戒尺。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要防微杜渐,把讲政治、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远排在首要位置,抓住这个纲,带动其他纪律严起来。三是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严格按照两部党内法规办事,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对违反党规党纪的行为及时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要加强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廉政约谈,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要把贯彻落实两部党内法规作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重要内容,督促党员干部细照、笃行,作为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内容和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认真开展对照检查,层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实责任。
        各级纪委(纪检组)要找准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职能定位,以修订后的两部党内法规作为重要依据,强化监督执纪,加大问责力度。要以贯彻落实两部党内法规为契机,进一步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我市的实践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作真学真懂的表率,践行廉洁自律规范的表率,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斗争的表率,切实维护纪律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把党章党规党纪落实到位。广大党员要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传达学习情况包括参加传达学习的党员人数由各县(市、区)委和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市委教工委、市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国资委党委,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嘉兴港区(综合保税区)党工委归口汇总后,于12月5日前报市委办公室。
附件: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活动的有关安排
  
                                                               中共嘉兴市委办公室
                                                                   2015年11月12日
核发:admin 点击数:406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