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 详细内容
致党员干部的文明交通倡议书
日期:2017-03-27 14:59:33  发布人:jxxsxy  浏览量:425
 

全市机关党员干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主要领导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指示精神,为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顺利召开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省公安厅、省文明办等部门决定,自今年3月1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省开展“创文明交通、治秩序乱象”系列行动,全力打造交通文明示范城市。

在此,我们倡议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公务人员带头响应,自觉践行文明交通理念,争做文明出行的表率。

一、开文明车。做到酒后不驾车、实线不变道、斑马线上不争先、红绿灯前不抢行、行车道上不乱停的“五不承诺”。

二、行文明路。做到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翻越隔离设施、不在道路上乱丢东西、不在机动车道上候车、不在十字路口“打的”、不与车辆抢道、不在机动车道内行走的“八不规定”。

三、当文明人。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争当“文明出行”的宣传者、践行者、推动者。

  四、做文明事。自觉参与文明劝导,踊跃认管文明路口、路段,利用空余时间,引导行人、车辆文明有序出行,制止不文明交通行为。

一路有你,一起同行。

让我们携起手来,充分发挥机关干部和党员同志的带头作用,把文明交通意识、行为传导给广大市民,真正把我们嘉兴打造成一个安全畅通、温暖和谐的幸福城市。

 

市纪委

市文明办

市委直属机关工委

市公安局

2017年3月

 

温馨提醒:

根据《全省“创文明交通、治秩序乱象”系列行动工作方案》和《全省“创文明交通、治秩序乱象”系列行动宣传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交警部门每周将公布超速、酒驾等最严重的违法排行榜,并对五次以上交通违法行为、超速50%以上违法行为逾期未处理或拒不接受处罚的机动车,或非机动车、行人拒绝接受处罚的,一律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市文明办和交警部门将实行公务用车交通违法曝光、抄告制度,对公务车辆交通违法行为,除依法处罚外,一律书面抄告所属单位纪检监察部门。

请自觉践行文明交通理念,争做文明出行的表率。

核发:jxxsxy 点击数:425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