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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秀水经济信息专修学院垃圾分类 实施方案
日期:2019-09-04 08:51:12  发布人:jxxsxy  浏览量:802

为贯彻落实嘉教计[2019]11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现结合我校实际,就推进嘉兴市秀水经济信息专修学院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重要指示。以推进和谐校园、建设生态校园、促进校园文化建设为要求,以“科学规划、全员参与、整体推进”为工作原则,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引导全校师生树立绿色低碳、环保健康的生活理念,创造整洁、优美的校园环境,提升学校的整体文明水平。

二、   领导小组

  长:陈  善、林尧勇

副组长:韩明连、徐飞波、蔡文祥、严叶伟、陆雅平、丁婷婷、黄卫国、崔占红、徐  劼、邵志华

  员:章阿金、朱小虎、顾  君、许建冬、陆  军、陆晨啸、王  擎、中专各系系主任、高中各年级组长、

各处室负责人、食堂负责人

三、       工作目标

1、逐步完善校园垃圾分类收集、分类处置体系。

2、逐步实现校园垃圾源头减量,科学分类。

3、努力形成全体师生积极践行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的良好氛围。

四、实施措施及分工

1、后勤保障(负责人:章阿金、陆军)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配足配齐垃圾分类硬件设施,张贴提示标语。每教室内、寝室内分别安放二只分类垃圾桶(可回收垃圾桶、其它垃圾桶),办公区域每楼层安放六只分类垃圾桶(2只可回收垃圾桶、3只其它垃圾桶、1只易腐垃圾桶),同时取消办公室内所有垃圾桶(办公室可自行购买脚踏式分类垃圾桶,如图1);

2、成立学校垃圾分类指导员队伍(负责人:中专各系系主任、高中各年级组长、各处室负责人、食堂负责人)

明确各部门负责人为学校指导员,具体负责本部门、处(室)的垃圾分类处置工作的日常宣传指导和管理、监督和检查。

3、成立班级垃圾分类减量指导员队伍(负责人:中专各系主任、高中各年级组长);

明确班主任为班级指导员,具体负责本班的垃圾分类处置工作的日常宣传指导和管理、监督和检查;成立班级垃圾分类绿色卫士队伍,具体负责本班级的垃圾分类处置工作的自主管理。

4、规范保洁员队伍(负责人:章阿金、陆军);

对学校保洁员进行垃圾分类培训,严禁将分好类的垃圾混合存放,加强垃圾收集和处置工作。

5、志愿者、劝导员队伍建设(负责人:徐劼、顾君、戴骥、王擎);

建立志愿者队伍,制定评比办法,每天2-3次对教室垃圾分类进行检查评比,每周晨会公布上一周评比情况。

建立劝导员队伍,每天早、中、晚三个时间段负责校园垃圾设放点的劝导工作,劝导班级垃圾倒入指定垃圾桶。

对于垃圾分类检查评比结果每周评比出“卫生先锋”班级,列入学期未文明班级评比、优秀班主任考核依据,

6、加强宣传考核,确保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有效开展

报道、广播宣传:徐劼、戴骥

电子屏、德育学分修改完善:朱小虎、陆晨啸

厨窗宣传、国旗下讲话:顾君、王擎

主题班会、黑板报等班级宣传:中专各系主任、高中各年级组长

7、食堂、小卖部垃圾分类工作(负责人:相关负责人)

食堂、小卖部(包括水果店)自产垃圾严格按照垃圾分类要求投放垃圾,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学校食堂、超市避免使用一次性用品,取消一次性纸杯、一次性餐具,实现源头减量。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明确责任。

各部门、各系(室)、各班级要明确职责,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减量处理工作,要将其作为建设文明校园、落实节能减排的工作来抓,积极做好实施和推进工作。 

2、加强监督,务求实效。

校领导小组定期对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监督和评价;学校政教处日常行为规范检查组将此项工作纳入各班级每日检查评比中;各部门、各系(室)、各班级要加强对本部门、本组(室)、本班级垃圾分类减量处理工作的监督,确保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取得实效。

 3、加强宣传,及时上报。

各班级要加强宣传垃圾分类减量活动,并注重挖掘活动中的典型案例,以活动简讯、照片的形式及时上报至院政宣处,书面稿和电子邮件均可。

4、加强台帐收集、整理。

垃圾分类工作是近几年各项考核的重点,各部门、各系(室)、各班级在平时工作用要收集整理好台帐,台帐每月上交一次,各部门将台帐资料打包后发:中专:359187264@qq.com

五、分类标准

目前,我市实行的垃圾四分类,即可回垃圾、易腐垃圾(餐厨垃圾、厨余垃圾、生鲜垃圾)、有害垃圾和其它垃圾四类。

  1、可回垃圾:指生活垃圾中未污染的、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适宜回收和资源利用的垃圾,如纸类、塑料、玻璃和金属等。

  2、易腐垃圾。指居民家庭生活和宾馆酒店、机关团体及企事业单位食堂产生的有机易腐垃圾,具有含水量高、易被生物降解、产生臭味、产生渗沥液等特点。主要包括:废弃和剩余的食品、蔬菜、瓜果皮核、茶叶渣、废弃食用油等。

  3、有害垃圾。包括生活垃圾中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物质,具有易燃性、腐蚀性、爆炸性以及传染性等特点,混入生活垃圾容易造成二次污染。主要包括:废电池、日光灯管、水银温度计、油漆桶、过期药品、废化妆品以及电子产品等。

4、其它垃圾。包括易腐厨垃圾、有害垃圾以外的其他所有生活垃圾,含大件垃圾等。大件垃圾指体积大、整体性强,或者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废弃物品,如废旧家具用具、废旧大件电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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