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系、处、室:
中国的传统节日,“清明”节将至,接上级通知,清明节为4月4日(星期二),4月1日(星期六)上班,4月2日至4月4日放假。
各校根据学校教学实际情况要作调整的,要及早做好师生和家长的沟通、协调。
放假前,各部门要开展一次春季爱国卫生活动,搞好室内外卫生,关好教室、宿舍门窗及各类电器。对电脑房、实训场所、食堂等重点部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要加强对师生往返学校和扫墓的安全教育,提倡绿色环保理念,文明扫墓。节假日期间,做好校园安全保卫等工作,确保全体师生度过文明祥和的节日。
院办公室
2017年3月27日